【卡车之家 原创】金秋9月,货运行业又有一大波政策即将开始实施,包括蓝牌轻卡新规过渡期结束、放宽货车限行、国三车提前淘汰补贴、取消或调整罚款事项等,每一条都直接关系到卡友们的日常运营,有利好政策,当然也有会影响运营的政策,今天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9月将开始实施的货运新规。
蓝牌轻卡新规全面实施
2022年1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
在销售端也给予了一定的延期:对2022年3月1日前已生产并已上传合格证、但不符合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可以申请6个月(9月1日前)的延期销售、注册登记期限,但是必须是无“大吨小标”的违规情况。
也就是说,9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蓝牌轻卡新技术规范将全面实施。
苏州:国三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开始申请
2022年6月,苏州市发布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的标准,对2023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柴油车根据淘汰车辆车型、使用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最高3.1万元。
补助申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上海:发布38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理事项
《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于9月20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8项,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
其中,和货运有关的包括下列违法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予处罚的情形除了需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以外,还需要满足多种条件,具体内容大家可以查看通知原文。
1、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2、客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3、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5、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
6、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7、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8、本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悬挂与其运输经营业务相符合的营运标志的;
9、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为更换从业单位的运输专业人员办理变更手续的。
合肥:正式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
合肥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合肥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通知,2022年7月底起,合肥市试运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是指在机动车定期年检时,凡是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认定环保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将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予以锁定,不合格车辆应到具备资质的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由M站将治理信息上传至检验机构(I站)解锁,经维修治理的车辆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
实施I/M制度后,凡是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检结果超标的机动车车主,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关于合肥市M站预约流程的说明》右上角二维码自主下载“合肥通”APP,自行选择M站作为维修治理企业,在治理达标排放后,需在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