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这款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式垃圾车是环卫垃圾车的一种,它可以一车配多箱密封环保、能移动、清运省时无污染。它是近几年来垃圾车里畅销售车型之一,具有结构简单,操作稳定方便,高效率装卸,节省人力等优点。
今天,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此款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它的箱体如何?底盘等各方面的配置又将怎样?
外观、上装方面,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外形尺寸为4340×1580×2060(mm),整车的外观造型新颖大气,整车比便协调俊美。色彩单一不繁杂,与环保理念相符。转运箱采用优质碳钢板全密封焊接结构,具有强度高,重量轻等优势。该箱体可作为一个简易、美观、环保的垃圾转运站,最大限度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底盘型号为SC1031XND64A,总质量为2840(kg),额定质量为1400(kg),底盘轴距为2700(mm),使用的轮胎规格为175R14LT 8PR,165R14LT 8PR,搭载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的DK15C;DAM16KR;LJ469Q-AEB发动机,排放标准为GB18352.6-2016国Ⅵ,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动力十足,强劲给力。
更多相关参数信息一览表如下:
{产品型号} | |||
【主要技术参数】 | |||
产品商标 | 森源牌 | 公告批次 | 345 |
产品名称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产品型号 | 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总质量(Kg) | 2840 | 罐体容积(m3) | |
额定载质量(Kg) | 1400 | 外形尺寸(mm) | 4340×1580×2060 |
整备质量(Kg) | 1310 | 货厢尺寸(mm) | ×× |
额定载客(人) | 准拖挂车总质量(Kg) | ||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 2 | 载质量利用系数 | |
接近角/离去角(°) | 40/21 | 前悬/后悬(mm) | 720/920 |
轴数 | 轴距(mm) | 2700 | |
轴荷(Kg) | 1290/1550 | 最高车速(Km/h) | 100 |
备注 | 随底盘可不选装前雾灯.随底盘选装轮辋.发动机DK15C对应油耗值为6.5L/100km.发动机DAM16KR对应油耗值为7.1L/100km,发动机LJ469Q-AEB对应油耗值为6.3L/100kmABS控制系统型号/生产企业/控制方式:YF8/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四通道式.该车用于运输垃圾,主要专用装置:拉臂装置.随底盘扩展燃油箱外观. | ||
【底盘技术参数】 | |||
底盘型号 | SC1031XND64A | 底盘名称 | 载货汽车底盘 |
商标名称 | 长安牌 | 生产企业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外形尺寸(mm) | 4560×1580×1945 | 轮胎数 | 4 |
接近角/离去角(°) | 40/25 | 轮胎规格 | 175R14LT 8PR,165R14LT 8PR |
钢板弹簧片数 | 4/5,-/5 | 前轮距(mm) | 1372 |
燃料种类 | 汽油 | 后轮距(mm) | 1300 |
排放标准 | 国六GB18352.6-2016国Ⅵ | ||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生产企业 | 排量(ml) | 功率(Kw) |
DK15C;DAM16KR;LJ469Q-AEB | 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 1498;1597;1249 | 82;90;67 |
这款森源牌SMQ5032ZXXSC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车实现一车与多个垃圾箱的联合使用,循环运输。箱体采用优质钢材,经久耐用。勾臂结构简单,操作稳定方便,高效率装卸,节省人力,是环卫部门转运垃圾的好帮手。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