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牌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垃圾车作为当今文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卫工具,它有效地解决了城市垃圾和缓解了环卫工人的压力。主要被用于市政环卫大型厂矿运输各种垃圾,尤其适用于运输小区生活垃圾。对人类的环境卫生以及城市容貌都是有很大的帮助。
今天,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此款三力牌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它的箱体如何?底盘等各方面的配置又将怎样?
外观、上装方面,三力牌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外形尺寸为6450×2460×2850(mm),线条流畅式的设计,以及靓丽的外观也是城市里一道美丽风景线。车箱的箱体采用优质碳钢板全密封焊接结构,具有强度高,重量轻等优势。另外,此车为密封式,也可防止在运输垃圾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三力牌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底盘型号为CA1120P62K1LE6Z,总质量为12490(kg),额定质量为6060(kg),底盘轴距为3800,4500(mm),使用的轮胎规格为8.25R20,9.00R20,9R22.5,搭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CA4DK1-18E6发动机,排放标准为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动力十足,强劲给力。
更多相关参数信息一览表如下:
{产品型号} |
|||
【主要技术参数】 |
|||
产品商标 |
三力牌 |
公告批次 |
356 |
产品名称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产品型号 |
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总质量(Kg) |
12490 |
罐体容积(m3) |
|
额定载质量(Kg) |
6060 |
外形尺寸(mm) |
6450×2460×2850 |
整备质量(Kg) |
6235 |
货厢尺寸(mm) |
×× |
额定载客(人) |
准拖挂车总质量(Kg) |
||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
3 |
载质量利用系数 |
|
接近角/离去角(°) |
17/18 |
前悬/后悬(mm) |
1400/1250 |
轴数 |
轴距(mm) |
3800,4500 |
|
轴荷(Kg) |
4470/8020 |
最高车速(Km/h) |
78 |
备注 |
1.该车仅选用底盘轴距3800mm.2.安装ABS,ABS系统生产厂家:长春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型号:CM4XL.3.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4.发动机CA4DK1-18E6对应的油耗值为21.21 L/100km.5.侧防护材料为铝合金,螺栓连接;后防材料为Q235-B,螺栓连接,后防护装置截面尺寸:160×50(mm),离地高度:450mm.6.该车主要通过液压拉臂装置将装载有垃圾的垃圾箱体自行装上该车,并进行转运和倾卸垃圾箱体的功用;7.该车随底盘选装驾驶室外门把手样式,翼子板,脚踏板;8.该车可选装ETC车载装置. |
||
【底盘技术参数】 |
|||
底盘型号 |
CA1120P62K1LE6Z |
底盘名称 |
平头柴油载货汽车底盘 |
商标名称 |
解放牌 |
生产企业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外形尺寸(mm) |
7050,7750×2349×2850 |
轮胎数 |
6 |
接近角/离去角(°) |
17/20 |
轮胎规格 |
8.25R20,9.00R20,9R22.5 |
钢板弹簧片数 |
7/7+6 |
前轮距(mm) |
1800,1950 |
燃料种类 |
柴油 |
后轮距(mm) |
1800 |
排放标准 |
国六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 |
||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生产企业 |
排量(ml) |
功率(Kw) |
CA4DK1-18E6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4764 |
139 |
三力牌CGJ5124ZXXCAE6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箱体上的选择可多样化,材质优异,运输各种生活垃圾、建设垃圾等都经久耐用,安全可靠,底盘配置也是实力雄厚,是一款不错的垃圾车。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