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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夜入环乌高速今日起正式开始处罚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辖区高速公路因全线道路改扩建,部分路段无法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9月1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油罐车等)夜间进行禁行。

9月11日,新疆晨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经过10天的宣传教育期后,9月11日起,高速公路交警正式展开处罚,对违反夜间禁行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从9月1日起,每日夜间1时至7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支队将通过路面检查与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禁行路段主要为,G30高速公路吐鲁番收费站至乌苏交界3854公里(吐乌大南线、乌奎线);G216高速公路大黄山立交桥至喀什东路立交桥(吐乌大北线);G3012高速公路小草湖立交桥至托克逊交界39.3公里; S114高速公路米泉交界至西站立交桥;S115机场高速公路、乌昌快速路;G3001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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