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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整治危运车 7月1日后不许挂靠经营!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16 浏览次数:

从今年3月到12月底,山东省将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治理重点为本质挂靠经营和罐式车辆介质不符等问题。


消除本质挂靠经营行为 7月1日起不允许危化品车挂靠经营

本质挂靠经营是指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在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其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目前,大量被挂靠企业存在对挂靠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技术等疏于管理的现象,有的企业甚至管理完全缺失,致使道路危化品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本质挂靠行为有关部门将逐车进行审查

7月1日起,如出现新的车辆挂靠经营行为,依规由当地政府追究许可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


同时,年底前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决策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还将淘汰一批老旧车辆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还将对环保不达标、年限长、残值低的老旧车辆淘汰一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一批、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整合一批,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企业统一运营管理。


集中整治危化品运输介质不符 重新核定车辆许可介质

即日起至6月底山东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审查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许可介质。


山东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加快交通运输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实要求。


针对道路危化品运输介质不符问题,本次整治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山东省范围开展道路危化品运输介质不符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审查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许可介质,凡与《公告》不一致的,一律立即停运,收缴《道路运输证》。


公安、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联合开展道路执法检查,严查介质不符问题

4月1日起,再出现许可介质与《公告》不符的企业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是重化工大省,也是危化品运输流最集中、最密集的省份,目前全省有危化品运输企业近千家,危化品运输车辆9.5万辆,从业人员达12.8万,居全国前列。


山东省开展本次治理活动可以有效降低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为国内其他地区的治理行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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