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有关部门相继公布了关于如何加强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事项的通知,一时间2017年运价将会大涨的消息喧嚣于网络,真的能够如愿以偿吗?
一、治超政策 全面出台
首先来梳理一下,针对超载超限的治理,到目前为止都有哪些政策出台。去年就打响治理第一炮的9.21新政自不必多说,今年同样还会继续执行。此外,在去年年底举行的全国交通运输会议上,交通部部长李小鹏提出了“超载入刑”的概念。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应该参照国外成功治理的经验和国内对酒驾治理的成效,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
其次,1月中旬从工信部网站获悉,为了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同时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货车生产、销售和道路运输新秩序,有效改善道路运输安全状况。
就在2月7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新文件,进一步推进超载超限车辆的专项治理,界定了哪些情况属于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
该文件对货车超载超限治理又进行了细化,文件中明确指出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10中情况,并将责任主体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切实加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统计。列入失信的货运车辆,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失信当事人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才能从“信用交通”网站公布栏中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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