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机动车专用发票出了一个新政策,就是机动车合格证与机动车发票需要一致性。
简单点儿来说,就是哪个专用车厂家出据车辆合桥证书,就需要哪个厂家来开据机动车专用发票,合格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必须要与出据机动车发票的公司名称一致。这个说法就与环保一致性一样,意思是环保证书上所说的车辆配置清单与实际车辆的配置一致。
以前专用车发票代理销售公司也是可以开据机动车专用发票的,现在这一规定出现,就是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机动车发票低开或虚开的问题。
这个规定的出现,很多代理生产专用车的厂家就失去了开据机动车专用发票的资格,销量也会受到影响,然而有资质的专用车厂家丝毫不会受到影响,反而业绩还会有所增长。
对于《办法》中的规定,希望各大专用车经销商及厂家仔细阅读,不要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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